一则“男子篡改代码0元购汉堡套餐获刑”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网络时代技术犯罪的新动向,更敲响了警钟:任何试图以“小聪明”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,终将付出沉重代价。
“薅羊毛”变“踩红线”:篡改代码的“0元购”梦碎
据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王某是一名对计算机编程有一定了解的年轻人,去年,他偶然发现某快餐品牌的线上小程序存在代码漏洞——通过修改套餐价格参数,原本售价数十元的汉堡套餐可以“0元”下单,王某起初只是抱着“试试看”的心态,成功下单后便尝到了“甜头”。
随后,他不仅多次为自己“0元购”套餐,甚至还将该方法传授给他人,并帮助他人篡改订单,累计非法获利数千元,导致该快餐品牌遭受经济损失,王某的“小聪明”很快被平台察觉,最终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警方抓获。
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的应用程序进行修改,对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干扰,后果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技术无罪,滥用必罚:法律不容“钻空子”
此案一出,有人认为“只是薅了个羊毛,至于判刑吗?”但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,王某的行为早已超出“民事纠纷”范畴,触及了刑事犯罪的红线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王某篡改代码的行为,虽然看似没有直接“入侵”系统,但通过修改关键参数,破坏了平台定价机制的正常运行,导致经济损失,完全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。
技术本身是中性的,可以为生活带来便利,也可以成为违法工具,正如本案所示,王某掌握编程技术本可以是职业优势,却将其用于“钻空子”,最终从“技术达人”沦为“阶下囚”,这提醒我们,法律对技术犯罪的界定清晰明确,任何试图利用技术漏洞牟利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警示与反思:莫让“侥幸心理”毁掉未来
在数字经济时代,类似的“技术漏洞犯罪”时有发生:有人篡改电商订单价格“0元购”,有人利用爬虫技术非法抓取用户数据,有人通过破解软件牟利……这些行为往往始于“贪小便宜”的侥幸心理,却最终以“得不偿失”收场。
王某的案件为所有网络用户敲响了警钟:网络空间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任何看似“无伤大雅”的违法行为,都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,平台方也应加强对技术漏洞的排查与修复,完善风控机制,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诱因;而公众则需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,尊重知识产权和平台规则,通过合法途径享受技术发展带来的红利。
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。”无论是篡改代码“0元购”,还是其他形式的网络犯罪,都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,唯有敬畏法律、诚信守法,才能在数字时代行稳致远,让技术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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